一、在院长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。组织执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,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严格教学管理,保证教学质量。
二、负责教务运行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,组织各教研室做好教学规范化建设。
三、负责专业建设和新专业申报工作,组织专业负责人制定并落实专业建设方案,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。
四、负责课程建设,组建教学团队,选定课程负责人,审定课程建设方案,检查监督建设进程,确保建设效果。
五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,检查、指导各教研室制定并落实教研工作计划,开展教学研讨,确定教改项目,开辟第二课堂,提高教学水平。
六、组织制(修)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,负责考试安排与组织工作。
七、负责各门课程的教材的选用、审查。
八、负责学院所属专业实训室、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,按照教学计划安排,认真组织教学实践活动。
九、负责下达每学期教学任务,做好课程安排。做好学生评教及教学情况信息反馈,负责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评工作。
十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